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新华服装厂
青岛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青岛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办理青岛市扬州路*户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案件受理费500元,由被告青岛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8-26
发布日期 2020-07-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