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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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通化县人民法院(2019)吉0521执32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生效后,义务人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有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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