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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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楚襄农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湖北楚襄农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签订的《合同书》; 二、被告湖北楚襄农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6000元的90%即234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38元,被告湖北楚襄农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负担1550元,原告***负担3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6-8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