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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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路洁环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108民初2358号 原告:广西路洁环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吕勇,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胜华,该公司工作人员。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广西路洁环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车辆挂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作出(2019)桂01民辖438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审理,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立案。2020年7月1日,原告广西路洁环保有限公司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胜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按原告广西路洁环保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广西路洁环保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7-1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