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广州海事法院
裁判结果

广州海事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72民初2294号

原告: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守彬,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勇,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颜婵娟,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住***。

原告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海上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4日立案。原告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广东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后,于10月21日确认不交纳本案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辽宁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0-25
发布日期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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