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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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德宏州姐告速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云N×××××号油罐车辆的转户手续,将车辆云N×××××号油罐车登记的所有人转出原告德宏州姐告速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二、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约风险金4万元归原告德宏州姐告速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二年内申请本院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12 |
发布日期 | 2019-1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