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迪庆州联创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云南龙凤祥大酒店有限公司
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云南省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2019)云3401民初33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一审原告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6,800.00元,退还一审原告香格里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诉人云南龙凤祥大酒店有限公司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6,800.00元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判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1-25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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