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一审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法院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与被告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10

月20日签订的编号为1-047-2的《冠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3-2
发布日期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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