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险、三责险的范围内赔付原告***人民币109981.98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50元,鉴定费211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