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罗定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借款本金75000元及利息(其中计至2020年3月31日的利息为52500元,此后利息以本金75000元按月利率2%计至清还日止)给原告***。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5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实际收取14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5-15
发布日期 2020-07-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