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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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0103执恢390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女。 被执行人:***,男。 关于***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19)豫0103民初825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恢复执行期间,强制执行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豫0103执恢39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