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1127执恢329号

申请执行人柳卫林,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王瑶,女,****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留景蒙,男,****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柳卫林与被执行人王瑶、留景蒙民间借贷纠纷的(2014)丽景商初字第00385号民事调解书一案中[执行案号为(2015)丽景执民字第449号]。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金153571.93元。本案本次恢复执行3692.19元,经本院执行,已执行到位3692.19元,本院本次恢复执行已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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