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如皋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 江苏宏景集团有限公司 如皋市沿江置业有限公司 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如皋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如皋市沿江置业有限公司、如皋市富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20000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江苏宏景集团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