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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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所有的川R×××××飞碟牌小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号:00××61);

二、查封、扣押期限为两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在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二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申请解除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6-3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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