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泸定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泸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3322执22号 吴代红、李勇、张润利: 吴代红与李勇、张润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587.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张润利自动履行全部案款,吴代红确认收到了案款。至此,吴代红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3322民初417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