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并对其名下价值1711096元的财产予以保全; 二、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门面【产权证号:攀房权证东私字第××号,土地使用证号:攀国用(2003)字第××号】予以查封,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