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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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晋州市付氏饭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晋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晋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183民初155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晋州市付氏饭店 住所地:晋州市朝阳路203号 经营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3MA0CMAJ22B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晋州市付氏饭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5-12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