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本息偿清之日止),此款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7-8
发布日期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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