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永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2019)粤1973民初10734号民事判决;

二、***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返还33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313元、反诉受理费68元,均由***负担。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625元,已由***预交,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8
发布日期 2020-07-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