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英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5601元及逾期利息(自2020年2月16日以实际欠款额5001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计算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