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翁源县人民法院(2019)粤0229民初133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起诉。

***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450元,由一审法院予以退还。翁源县******岭下组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50元,本院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6-16
发布日期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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