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吉鸿美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安吉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安吉县安达磁性器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执行案外人)安吉鸿美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530元,由原告(执行案外人)安吉鸿美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负担。该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1
发布日期 2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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