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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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已还的银行贷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918元,并以代偿款102918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1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16元,减半收取1158元,财产保全费1020元,合计2178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逾期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7-2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