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衡水众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丘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昌与被告衡水众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丘分公司签订编号为10#-1003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二、被告衡水众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丘分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昌办理位于任丘市房屋的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费80元,由被告衡水众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丘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