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南方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502民初3724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宜宾南方盛世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鹿苏川。

被告:四川南方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兵。

原告***与被告宜宾南方盛世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南方盛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并明确表示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蒋波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胡永康

裁判日期 2020-07-20
发布日期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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