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一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
类型 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松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松溪县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

(2020)闽0724执保10号

蔡丽珍、魏强、叶月华:

蔡丽珍与魏强、叶月华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闽0724民初64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2020)闽0724民初647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已于2020年7月13日采取如下执行措施:

一、轮候查封被申请人魏强、叶月华所有的坐落于松溪县松源街道河头巷15号-07的房地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冻结申请人蔡丽珍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账号为1406041302003492609*帐户的存款9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特此告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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