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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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海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海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924民初76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通知其交纳诉讼费用后,其明确表示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诉前调解。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国宏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赵建昌 书记员王欣 |
裁判日期 | 2020-07-16 |
发布日期 | 2020-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