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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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桐城市志腾劳务有限公司 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惠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桐城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罚息37061.99元(截至2019年8月29日止,2019年8月3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支付)。 二、被告桐城市志腾劳务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桐城市志腾劳务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驳回原告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76元,减半收取计7088元,由被告***、桐城市志腾劳务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