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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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在(2019)皖1126执461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5963.50元(含案件受理费232.50元,执行费281元)或扣留、提取同等数额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2-24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