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在(2019)皖1126执461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5963.50元(含案件受理费232.50元,执行费281元)或扣留、提取同等数额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2-24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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