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融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桂0224执571号 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清(以下简称被执行人)作出的融市场处字(2019)35号《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因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经审查后于2020年5月7日作出(2020)桂0224行审22号行政裁定书,对融市场处字(2019)35号《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并于2020年5月27日立案执行后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缴纳罚款1000元及违法所得82.30元、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50元。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清自动将案件款合计1132.30元交至本院,在交纳本案申请执行费50元后,本院将余款1082.30元转付给融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该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