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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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泰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泰来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224执288号 泰来县广东化肥农药商店田武、代梅: 本院执行的泰来县广东化肥农药商店申请执行田武、代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田武、代梅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13,193.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