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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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泰来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泰来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224执317号 镇赉县嘎什根乡民锋化肥种子经销处、秦洪伟、冯国生: 本院执行的镇赉县嘎什根乡民锋化肥种子经销处申请执行秦洪伟、冯国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秦洪伟、冯国生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镇赉县嘎什根乡民锋化肥种子经销处5000.00元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