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泰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泰来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黑0224执296号

赵静、梁红宇、宫庆:

本院执行的赵静申请执行梁红宇、宫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梁红宇、宫庆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42425.0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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