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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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洛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洛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629执13号 鱼某某: 申请执行人鱼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洛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629民初25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赵某某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鱼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给付18000元及案件受理费125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某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放弃部分修理费的执行,该案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629执13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5月27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1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