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赔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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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行政赔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依法予以免收。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陈放明

人民陪审员  谭丽平

人民陪审员  刘 敏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彭旭妍

书记员唐璧

附法律条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六)重复起诉的;……

(九)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或者调解书所羁束的;

…….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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