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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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冈市鑫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武冈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581执974号 武冈市鑫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金菊 本院执行的武冈市鑫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张金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张金菊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05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