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铅山县鑫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上饶市源利实业有限公司
铅山县鑫圣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中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铅山县鑫圣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中止对被执行人铅山县鑫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共17套房屋的执行。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铅山县鑫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共17套房屋的查封。

如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0-06-19
发布日期 2020-07-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