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思凯特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江山中医可视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江山中医可视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219983.7元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财产保全期限届满前如需续保,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六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