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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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襄汾县东风农牧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襄汾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襄汾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襄自然资罚字(2019)114号行政处罚决定确定的拆除襄汾县东风农牧业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1370.6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晾晒场,恢复土地原状,由襄汾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将该宗土地退还给邓庄镇西侯村集体。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通过本院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