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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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河芦台支行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名下存款900000元,冻结期限1年。 冻结***名下存款900000元,冻结期限1年。 查封***名下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世纪花园10—3—302号(津2016宁河不动产权第1007076号)房产,查封期限3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09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