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22执保528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董海峰与被保全人于海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董海峰于2020年7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 在受理过程中,经按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提供的内容进行查询并冻结被保全人于海萍名下银行存款30,000.00元,经网络查询,发现被保全人于海萍名下有可供保全财产512.87元,故标的部分保全,此保全已完毕。 (2020)吉0122执保528号保全已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