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523执保91号

申请人:解明武

被申请人:刘艳东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解明武与被申请人刘艳东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0)吉0523财保58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一、扣押被申请人车辆。二、查封神请人提供的担保房屋。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结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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