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乐山市沙湾诚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峨眉山市恒兴矿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峨眉山市恒兴矿业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诚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峨眉山市恒兴矿业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诚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享有的合法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峨眉山市恒兴矿业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诚达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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