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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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有限公司 诸暨越美轻纺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支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538元,依法减半收取769元,由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