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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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菏泽龙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菏泽龙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别克牌轿车一辆(车牌号为:鲁R×××××)。 二、以上被查封车辆由被执行人菏泽龙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保管。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0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5日止。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