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7-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
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孟津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0322执307号

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5042.00元。本院已于2020年7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至此,兰州国器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0322民初227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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