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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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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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7365元及违约金(以27365元为基数,按日息0.025%的标准,从2017年9月12日计算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5元,减半收取312.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