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南晶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干道支行 新乡市江源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卡号为95×××14)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一式五份及身份证明材料、地址确认书各一份,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