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山东昊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山东远大特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昊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其中查封山东昊涛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6000万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2
发布日期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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