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扣押被申请人李月志驾驶的鲁L×××××号小型客车一辆(位于五莲畅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保全期限二年。 案件申请费32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13 |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